一、登记条件
凡持因私护照、以留学为目的,前来乌克兰正规高等院校,按照乌方学制、教学计划,与乌克兰学生共同编班上课学习,并已正式注册进入本科及本科以上阶段学习的中国公民均可到使馆教育处登记。
二、所需证明材料
1、就读院校出具的本科以上学生身份证明,证明中须注明:注册时间、所在系、学习专业、学习年限、所在年级等内容。研究生证明中还须注明导师情况:姓名、职务、专业及联系电话。 2、国内的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3、在乌学生证(复印件) 4、护照(复印件) 5、预科结业证及成绩单(复印件) 6、与乌方所签合同(复印件) 7、本人照片一张
三、自费留学人员的权利各义务
1、凡获准登记的自费留学人员,教育处核发《自费留学登记证明》后,即获得留学人员资格并享受国家对留学人员的优惠待遇。 2、就近加入留乌学生会组织,参加有关活动。 3、每年十月一日前,本科生须将前一学年两个学期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交教育处,截止十一月三十一日无故不交成绩单者,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其留学生资格将自行取消,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能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4、自费留学生人员学成回国前,大学生须向教育处提交毕业文凭复印件及毕业论文提要(中文);研究生须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论文摘要(中文);访问学者须提交由学校开具的进修鉴定及本人进修报告,教育处根据上述材料为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其它有关学成回国手续。 5、对学习成绩优秀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自费留学人员,使馆教育处将给予鼓励和奖励,并为他们学成回国后联系工作提供帮助。
四、缴纳手续费
根据规定,自费留学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50美元手续费。
五、其它
1、所有复印件均用A4复印。 2、办理注册时间为每周日上午10:00-13:00。 3、请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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